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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恋”是“过早的开始”吗?

你早恋过吗?

中学生“早恋”已不是什么新鲜话题了,各种媒体上时有评论,以致说的和听的都腻了。听的不屑一顾,我行我素,并亮出身份证——都已是有“身份”的人了,还早吗?说的也渐转笔调,中肯切要,大抵认为“早恋”已经正在由一种社会现象转变成一种“自然”现象了,那就顺其自然吧。对于“早恋”,我并不反对,也不提倡。总的看法是:在多梦的花季,每个少男少女的心里都一定会有一个她或他,这是很正常的。如果能把握好自己不误入歧途的话,这份情感也是很值得珍藏的。 

在孩子教育此有一个问题想说一下,为什么总有人不厌其烦地控诉“早恋”,却从不曾正正经经地说一下“离婚”?如果说“早恋”是“过早地开始”,那么“离婚”就是“过早地结束”。没有考虑清楚就结婚或者没有设想清楚就离婚是大人们不成熟的表现,自己不成熟,还抵制我们青少年的成熟,是何道理?

有的孩子,五六岁就要面对父母离散、家庭破碎的现实,并承受由此带来的痛苦。每当看到别的小孩都有父母陪伴左右,一起逛街上公园——他们自卑;每当听到同学们窃窃私语地议论自己,“××是单亲家庭的孩子,只有爸爸,没有妈妈”——他们难过。但这是谁之过,谁之责呢?如此,既然五六岁就要承受离婚,为什么十五六岁不能享受恋爱呢?老实说,要是一个十多岁的青少年都还不会对异性产生好感,都没有恋爱的冲动的话,那才真叫人担心呢! 

曾在报上读到一篇文章,文中不禁责问道:“当自己的孩子在享受人世间最纯洁和美好的一场盛宴时,我们做家长的为什么总是心怀鬼胎、虎视眈眈,总想着要扑上去把席面搅个杯盘狼藉......我们凭什么要把恋爱当作孩子升学道路上的障碍,而不当作让生命飞扬起来的动力,由衷地替孩子高兴、为孩子祝福?”相比之下,大人们那些畸形的爱显得多么庸俗不堪:红杏出墙、金屋藏娇、“喜出望外”是一类,这些字眼没少听说吧;“嫁个有钱人”是一类;“只要真心待我,不在乎你一无所有,年龄、相貌、地区、婚史不限”是一类......啥玩意儿?!青少年没有沾染到大人们的这些恶习已是相当走运了。 

能有这么多人关心成长中的青少年,确实是他们的福气,但切不可以爱他们的名义去做伤害他们的事。至于大人们闯下的祸,倒真要好好地收拾收拾了,免得孩子们“早熟”——还不懂得什么是恋爱,就懂得了什么是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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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咪ok 2 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