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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喜欢一个人最好的方式

“让喜欢的人更有价值,才能彰显我们的品位、贴心和无比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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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个认道理的人,很多事情不掰扯清楚,心里难受。

昨天微信推送之后,收到这样一条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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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每篇文章底下都有类似的回复,但这么理直气壮的,真还挺少见。

高晓松在《晓说》里,多次提到音乐人遭遇的不公。他说观众愿意为电影掏钱,读者能够为书籍买单。可一到谈到音乐收费,就无比抗拒,好像做音乐就是搞艺术,怎么能谈钱,那多不要脸。末了,他留了一句:“可音乐人也是要吃饭的呀。”

按我理解,只有卡带和cd的年代,哪怕有盗版,购买专辑仍然是习惯。但是早年的互联网上,数字格式的音乐唾手可得。吃惯了“免费午餐”,突然要收钱了,觉得音乐人功利、现实,是很自然的第一反应。

可转念再想一想,究竟是音乐人眼下的改变出了错,还是用户当初的习惯就有问题?大量网络版权的滥用和传播,固然方便了用户,却给音乐人带来难以估计的损失。如今,他们不讨旧债,不拿“欠XXX一张电影票”之类的噱头做营销,不过是为精力和心血定一个价格,有什么好指责的?

写作也是一样。看惯了免费文章,再让读者付钱,愿意拿的是赏光和体谅,不愿掏的也没什么道义瑕疵。

但令人费解的是,“谁谈钱谁庸俗”,为着文章、音乐或者网上可以下载的电影要收费,就像“吃了苍蝇般恶心”,是哪里来的白莲花附体?

无论精神还是物质产品,卖家定价,买家决断,成交与否看眼缘、看心情。可从来没有听说哪个买家仔细端详了产品之后,抛下一句,东西还不错,可你怎么能收钱呢?

我想说的还不仅是市场规律。创作的人都明白,抓耳挠腮的苦,字斟句酌的难,一个音符一个和弦也许连做梦都会想,一个分镜一句台词也许前后十几稿。哪怕只是一篇千字文,从想选题、做标题,到行文、举例,哪怕最后的编辑、预览、推送,也是每天两三个小时的持之以恒。这份努力绝不等于硬性的收费“绑架”,可它的价值同样不应该忽视。

喜欢一个人,就让他/她更有价值。这是我们表达爱慕最好的方式。

2011年,滚石唱片30周年巡演。我还是个处在求职季的学生,除了奖学金、实习收入和小部分稿费,也没有其他经济来源。但因为从小听滚石的歌,又特别想去现场看,咬牙买了两张1280元的票。身边人不理解,觉得是“豁胖”或者浪费,可在我心里,这是一种感恩。

2015年,我出了第一本书。有朋友买了十几二十本,我暗自庆幸,能与土豪相伴。但最让我铭记的,是一个外省市的学生。她说,一直看我的文章,却因为拮据而不舍得打赏,终于等到合适的机会,从每月1000元的生活费里挤出一点钱来支持。

人与人之间的相互感动,恰恰是从这般偶然又自我的善意中积累起来的。如果喜欢一个人,最乐见的,是他/她的价值得以彰显,受到更多人的喜爱。唯有这样,才显得我们有品位,很体贴。当具体的信念通过特定的人和事,得到愈加广泛的认可,也是在证明我们自身的影响力与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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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标准混乱、参考失准的年代,金钱可以量化、足够普世,因而被视作最重要的指针。

但价值远不止是金钱。

拿文章来说,一些人会持续打赏1元,这不是吝啬,是长久的安慰。有些人不付费,但是不遗余力地推荐、转发,这不是抠门,是诚意的细流。哪怕只是点赞、留言或者理性的批评和友善的讨论,也都是真心的见证。我分外珍惜上述种种,那也是写作极大的温暖与动力。

之前有两位同学通过我的微信公号来点歌求婚,也有几个在收到情感问题的回复之后,欣喜地告知恋爱进展。

有时我也会想,抛开走红的念想、名利的野心,假如写作能构成一间小小的“解忧杂货店”,或者音乐故事馆,进而在每个读者的心里激起哪怕极微小的涟漪,何尝不是彼此的祝福与成全,何尝不是让对方的生命更有价值。

选择由心。嚷嚷着“竟然要收钱”的人,才是把钱看得更重。喜欢一个人,就用自己愿意的方式,让他/她更有价值。如是而已。

图片|TookApic

(本文已获得傅踢踢授权,如需转载请联系作者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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